特殊教育

  • 282024.03 学籍管理内容
    一、做好在籍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开残院的规定进行学籍异动工作。每年按要求对应届毕业生提前一年进行照片采集工作。二、每学期认真核对毕业学生信息,严把毕业审核关。发放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三、做好学生在籍学历证明,毕业生毕业证明的开具工作。
  • 282024.03 特教学院教师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二、任课教师开展面授课教学时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执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面授教学活动中不得有如下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如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宪法和职业道德;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传播宗教、迷信思想;以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言论等。三、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
  • 282024.03 特教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专业规则,制定学院实施性专业规2、根据实施性专业规则制定开课计划,认真组织安排好学员面授课程;对面授期间教学过程的设计、组织、管理实时监控;广泛征求学员对面授的意见和建议。3、严格考勤制度,完善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评价体系。每学期,根据学校、学院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自检工作,同时提交教学检查自检报告。4、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论文指导和学生答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