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文件

  • 102026.03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维护教育公平的关键举措,也是防范违规招生行为的有力抓手。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6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6〕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
  • 102026.03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6〕2号]文件和《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招〔2025〕1号)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
  • 102026.03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6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各分校、学习中心按相关文件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分校、学习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
  • 182025.09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5〕38号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一、招生专业二、招生对象1.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是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
  • 032025.09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5〕41号 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各分校、学习中心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分校、学习中心正确
  • 262025.02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5〕2号 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5〕1号]文件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
  • 212024.07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4〕32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4〕11号]文件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建设,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全民终身学
  • 192024.03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4〕2号]文件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建设,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