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 “长春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5 浏览:4134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宣传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和“长春好人标兵”评选工作,请各单位在推荐好人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推选近期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类别设置。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5种类型,选树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在鲜明时代特征的候选人。敬业奉献类别上报的候选人必须要在本行业本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重点要有创新工作事迹。
2、推选步骤。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要对推荐候选人的事迹逐级审核,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意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敬业奉献类别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盖章,见义勇类别需要公安部门盖章。
3、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于2月26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宣传处529房间)。联系人:崔海波,联系电话:88787318。
材料包括:①推荐地区(部门)出具的“长春好人”候选人推荐报告(加盖公章PDF版1份、纸质版1份);②“长春好人”候选人汇总表(加盖公章PDF版1份、纸质版1份);③“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WORD版1份、加盖公章PDF版1份、彩色打印纸质版3份),注意不要改私自修改表格;④“长春好人”候选人“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PDF版1份、纸质版1份)。推荐地区(部门)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推荐地区+2023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每一名候选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推荐类别+姓名+推荐地区(部门),文件夹内分别为:1.申报评选表2.1000字事迹材料和200字事迹材料3.证件照4.工作照(横版正面上半身照)5.证明材料。需要统一规范命名。⑤推荐侯选人每人需要提供1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大标题为主语+谓语+宾语,里面内容要突出故事性和画面感,不要写成年终总结式材料,具体请参照后面中国好人事迹模板。除见义勇为类别外,其它类别候选人事迹都要分成三个小标题)和200字简要事迹材料WORD版1份。⑥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张,上半身正面工作照电子版3张(图片清晰,2M左右)。所有文字材料(包括事迹1份)先报送纸质版,审核通过后再报电子版,报送邮箱:457815739@qq.com。报送材料不合格者不能入选。(提示:候选人的200字事迹、1000字事迹、汇总表和推荐报告里个人信息情况和职务要一致。)
4、宣传工作要求。所有“长春好人”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电视、报纸等媒体采访和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如不配合者不予上报。
长春市教育局宣传处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