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的通知

日期:2021-05-14 浏览:528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国开质量〔20212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

为健全国家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经研究论证试点完善,现公布《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附件1,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国家开放大学将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于2024年底以前对所有分部完成第一轮评估,评估结果抄送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参加试点的河北、浙江、福建、山东分部,其他分部请按照《方案》年度进度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接受评估的意向时段,按照《方案》的指标体系梳理规范提升办学,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准备工作指南》(附件2)筹备相关工作。总部为评估工作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请相关分部于2021428日前将单位签章的《分部评估时段意向表》(附件3)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报送总部。总部根据分部意向、统筹全国情况确定相关分部接受评估的时间安排,具体结果另行通知。

  人:栾斌、王佳

联系电话:(0105751917057519478

电子邮箱:pgb@ouchn.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 国家开放大学质量监控部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

2.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准备工作指南(2021

3.分部评估时段意向表

 

 

 

国家开放大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414

(依申请公开)

 

抄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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