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4-07-01 浏览:2291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课程终结性考试、形成性考核、学位英语考试、单科课程考试等考试,其中课程终结性考试主要包括集中在考场进行的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形式。
第三条 本办法中考生是指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组织考试的学生;考试工作人员是指主考、监考、巡考、试卷评阅、考务管理和技术支持等考试工作相关人员;违规是指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按性质主要分为违纪、作弊、替考和扰乱考试秩序等四类。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