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长春开放大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日期:2024-03-18 浏览:1164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委办学治校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全校理论学习的深入、持久开展,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第四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学习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分管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范围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七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三种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具体采取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制订学习计划、自学参考书目,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十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8 次,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大事项、重要精神需要学习传达或其他特殊工作需要,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宣传部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并于集中学习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与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教育局党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与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二条 要切实保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年初或学期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个成员至少做一次重点发言,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