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
日期:2024-01-04 浏览:4378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部门职责:负责总务及安全工作。
(一)总务工作
1.负责学校新建项目、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校舍规划和校园绿化美化等项目的预算、决算的制定、验收及实施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检查、保管、维修、发放等工作;
3.负责学校日常工作用品、消耗品、劳保用品等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等工作;
4.负责食堂食品采购、卫生防疫、日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基建维修改造、物业管理等项目的招标管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
6.负责楼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检修和设备的保养工作;
7.负责校园卫生保洁工作;
8.负责总务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及落实、检查督导工作。
(二)安全工作
1.全方位监管学校的安全,坚持每天巡查,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值班值宿工作安排和检查工作;
3.负责校内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更新工作;
5.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
6.负责全校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安全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施工管理等工作;
8.负责每年对消防设施和建筑物避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9.负责联系当地公安、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经常性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0.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1.负责安全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落实,以及检查督导工作;
(三)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