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放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日期:2024-01-04 浏览:4309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部门职责:负责特教学院招生、学籍、教材、教学、无纸化考试(机考)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生管理工作
负责特教新增专业的呈报,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上报。
1.负责特教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完成特教入学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工作。
4.负责招生信息的录入,打印、上传国开残院数据工作。
5.负责学生残疾类别等各项数据的汇总。
(二)学籍管理工作
1.负责特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服务工作。
2.根据学校有关学籍信息管理规定开具各种学籍证明。
3.按要求进行课程注册,收取、存档课程注册表单,存档备查。
4.负责学籍变动的核查、汇总、上报审批工作。
5.负责组织特教学生毕业信息采集工作;按要求汇总毕业生电子照片,上报省校管理部门,完成照片链接工作;负责毕业证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特教学位审核、办理工作。
7.完成特教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学生档案,使档案材料完整准确。
(三)教材管理工作
1.负责特教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2.负责特教学生书费的核算和收缴工作。
(四)教学管理工作
1.根据残疾人教育学院下发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制定学院每学期开课计划。
2.根据《长春开放大学教师管理条例》和《长春开放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师管理办法》,负责选聘教师。
3.根据开课计划,负责制定学院面授辅导课课表和网上教学活动安排。
4.负责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学院任课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听课、评课等。
5.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网上教学活动,监督、检查学生学习情况。
6.负责国开学习网学生选课数据导入、学生分班等工作。
7.负责毕业生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审核与验收工作。
8.负责学生免修、免考的申请工作。
(五)考务管理工作
1.根据国开残院下发的无纸化(机考)考试文件,负责制订学院机考考试方案。
2.负责省开课以及统设无纸化考试工作。负责考场安排及考试题库下载和考试数据的传送工作。负责与技术中心协调作好无纸化考试(网考、机考)的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学院成绩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学院每学期末纸笔考试成绩单并邮寄省校;负责检验和复查学生期末终结性成绩。
(六)学生管理工作
1.负责对特教学院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学院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2.负责向特教学生告知每学期的教学安排工作,为学生发放课表。
3.负责通知学生来校上课、考试、活动等日常教学活动。
4.负责为特教学生课程注册,做好免修、免考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督促学生参加网上教学活动和网上学习。
6.负责学生名奖项评选工作。
(七)费用管理工作
1.国开残院管理费核算、审批、上报工作。
2.市、区残联助学款核算、催缴工作。
3.超工作量教师讲课费核算、审批、上报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