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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25.01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我校6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决定退回4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授予长春分部学士学位名单 2.国家开放大学退回长春分部学士学位材料名单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5年1月2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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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24.10
关于开展提升学士学位申请率、通过率 专项行动通知
b6f568e05c4986158c48b16d3c039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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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10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 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分校、学习中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 号)的规定执行。三、提交的材料学习中心向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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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10
关于2024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4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国家开放大学对2024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4〕6号),现将长春开放大学2024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一)学位申请情况2023年11月30日,各分校、学习中心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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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4.09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我校7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决定退回2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授予长春分部学士学位名单 2.国家开放大学退回长春分部学士学位材料名单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4年9月6日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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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4.03
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教〔2023〕3号)的规定执行。三、提交的材料学习中心向分部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一)《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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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03
关于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学位工作是衡量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每位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我校应全面落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严格指导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强化指导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国家开放大学对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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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3.10
关于印发《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长开大教发〔2023〕21号各分校、学习中心、校内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落实教学过程,现将《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长春开放大学2023年10月25日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长春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长春开大)学位论文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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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3.10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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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23.09
关于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学位工作是衡量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每位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我校应全面落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严格指导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强化指导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国家开放大学对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