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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5.03
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为落实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的文件要求,自2023届毕业生开始,学信网将启用基于图像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模式,学信网为每个学生提供专属加密的二维码(简称采集码),采集码中包含学生唯一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等毕业生图像采集所需的必要信息,其中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脱敏处理(获取采集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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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5.03
长春开放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长开大教发〔2025〕4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终结性考试相关安排本次终结性考试分为纸质考试、网络考试、开放性考试等三种考试形式。(一)纸质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和课程纸质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至6日,具体纸质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2.部分课程考试特殊说明部分课程在考试形式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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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5〕3号 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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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学籍相关工作及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学籍工作和选课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学生选课工作应在学期开课前完成。为保证教学过程落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籍及选课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教学工作。注:1、请在选课前完成转学、转专业,开始选课将无法操作转学、转专业。2、学习中心上传学历照片后一定点开查看照片方向比例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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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长春开大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网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开大教发〔2025〕2号)
关于2025春季学期网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思政部、各学习中心:为规范网上教学工作,有效落实教学过程,提升我校网上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数智赋能一体化协同推进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关于 2025 年春季学期网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并结合我校实际,将2025年春季学期网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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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长春开大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开大教发〔2025〕1号)
关于2025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系、思政部、各学习中心:为切实推进学校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数智技术赋能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本学期以国家开放大学《数智赋能一体化协同推进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为导向,深化“两堂双环双互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长春开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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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5〕2号 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5〕1号]文件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一流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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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5.02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
长开大发〔2024〕63号 签发人:张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各分校、学习中心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分校、学习中心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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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25.01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我校6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决定退回4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授予长春分部学士学位名单 2.国家开放大学退回长春分部学士学位材料名单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5年1月2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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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4.12
2024年秋季达学籍有效期自行终止学生名单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管理工作,学校对2016年秋季入学但未毕业学生的学籍进行集中清理,学籍状态标记为“退学”,学信网对应学籍予以退学处理。现将该批学籍自行终止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附件:2024秋达学籍有效期学籍自行终止学生名单2024秋达学籍有效期学籍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