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号),《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加快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一体化办学体系,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学习中心建设,做强办学体系基层办学组织,进一步发挥体系办学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保证开放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
-
022024.02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各分校、学习中心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分校、学习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
-
082024.01
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学期 招生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长开大发〔2023〕47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3〕6号]文件要求,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贯彻学历教育创
-
082024.01
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 招生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国开招函〔2023〕6号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相关学院:《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已制定完成,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二、各分部、学院要统筹引导学习中心正确认识和处
-
082024.01
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开大发〔2023〕30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各分校、学习中心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分校、学习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
-
082024.01
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开大发〔2023〕2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3〕1号】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并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
302023.10
长春开放大学招生声明
近期,有个别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冒我校名义通过网络、宣传单、微信、微博、抖音、短信等方式,违规发布与我校及办学体系学院、学习中心相关的虚假招生宣传和广告,为维护我校声誉,保障合法权益,现就开放教育、成人教育招生有关事项声明如下: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省级分部,是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长春地区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通过校园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