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 19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宣传管理办法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宣传管理办法长春开放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开展的开放教育(以下称开放教育)是我市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社会上有关开放教育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我校的利益,严重破坏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影响我校的社会声誉。为规范广告发布,净化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我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长春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加强和规范开放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政策,坚持体系协同、规范有序、质量优先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健康开展。第二章 招
  • 18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入学资格审核是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工作规程及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细则。长春分部及分校、学习中心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审核规定、原则性强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一、工作原则分级审核、分工实施二、工作
  • 17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长春开放大学办学风险应急预案长春开放大学将所属国家开放大学分校、学习中心及校外教学点(成人脱产教育)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归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停止招生或拟撤销的国家开放大学分校、学习中心及校外教学点(成人脱产教育)加强监管,会同设点单位做好过渡期善后工作,稳妥完成在籍学生培养任务,防止发生学生无人管、搭车收费、坐收坐支等办学风险。具体要求如下:一、为
  • 16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违规招生处理办法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违规招生处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开放教育的招生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开放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各分校、学习中心应遵守国家开放大学招生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二、招生宣传长春分部组织所辖学习中心做好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注册等工作。鼓励各分校、学习中心充分利用
  • 15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投诉管理规定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投诉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开放教育招生投诉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开放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学校建立完善的招生投诉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本规定适用于开放教育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处理工作。二、投诉受理1.设立招生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见每季招生方案),及时受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2.投诉人应当在投诉
  • 122024.03 长春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号),《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加快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一体化办学体系,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学习中心建设,做强办学体系基层办学组织,进一步发挥体系办学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保证开放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