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春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浏览:537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各分校、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办学评估工作方案》(长开大发〔2022〕22号)、长春开放大学关于印发《长春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开大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定于6月1日-15日对各分校、学习中心开展远程和实地评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完善评估材料,做好接受专家组远程听评课、电话访谈和实地检查的各项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 远程评估
具体步骤及程序由各评估组长负责确定。
二、实地评估
(一)入校准备工作
1.材料准备
(1)学校简介及汇报材料;
(2)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
(3)支撑材料。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整理、编号、摆放,包括但不限于:编办发文、收费依据及票据(在符合分部财务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可只提供给组长和负责收费、缴费指标的专家)、合作办学协议、单位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任选其一)。制度文件、思政课程开展情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团队情况、实践基地(或虚拟实训软件)情况、生均图书(含电子图书)情况、学位论文查重情况、学习支持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情况、质量管理及整改情况、创新、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4)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及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资格证书情况、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跨专业教学的专业或职业培训依据等;
(5)形成性考核作业、期末考试试卷、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材料等;
(6)专家组提出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2.场所、设备准备
按照评估要求,提供一个主会场,能够满足汇报会、反馈会需要(原则上汇报会、反馈会参加人员为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人员、专家组)。按照个别访谈、座谈要求提供访谈座谈室(访谈室 2个,分别能容纳 4 人左右;座谈室 1-2 个,分别能容纳 15 人左右)和 1 个候场室。提供笔记本电脑等设备。
3.人员准备
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专家组秘书沟通联系。原则上评估期间不得更换或增加联系人。准备专家入校材料解释、考察引导的相关人员。通过专家组秘书协助专家组落实住宿、交通相关事宜。落实远程评估期间的技术、设备、平台等支持与
(二)实地评估流程
1.听取办学单位情况汇报(15分钟)。
2.查阅相关档案材料(1小时左右)。
3.听课(30分钟)。随堂听课1-2门,填写听课记录表。如评估期间,受评单位无面授课安排(含直播课)或课程安排已结束,评估专家组采用查阅教师授课及学生参与情况材料、查看直播课回放,并听取由基层办学单位推荐的授课教师(原则3名以上)中随机抽取1-2名教师开展现场说课。
4.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各1小时左右,可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所学专业尽量不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座谈时需记录座谈情况,填写座谈会记录表。
5.根据远程评估、实地评估情况向受评基层办学单位反馈(20分钟)。
三、评估时间安排
四、联系人
联系人:刘春艳,温微迪
联系电话:15506003708,15500055591
长春开放大学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