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8 浏览:126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各学习中心:

根据国开《关于2023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学习中心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毕业审核相关材料。在申请办理毕业审核时,须核查学生学历照片是否已上传至学信网,并确保学信网学历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保持一致,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的学生不能通过总部毕业审核。

一、时间安排

1.第一批毕业审核(提前批次),学习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下午4点前报送给回勐老师,同时学习中心11月29日前完成一平台毕业学生学历照片的上传工作,省校将于2022年12月1日开放提交毕业材料学习中心的毕业申请权限,12月3前学习中心完成教务系统毕业申请审核工作。

2.第二批毕业审核(正常批次),学习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开学第一周上报,具体根据招生截止时间待定,请各学习中心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为保证及时办理毕业证书、顺利完成学信网学历注册,各学习中心须严格按照《关于对学信网反馈身份存疑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进行复核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函〔2021〕11号)、《关于对学信网反馈身份存疑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开展复核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学籍学历注册信息复核工作,对学信网反馈身份存疑的学生,不能通过总部毕业审核。另外,各学习中心须规范照片采集工作,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标准确保照片质量的通知》(国开教函〔2020〕28号)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学习中心在申请办理学生的毕业审核时,须核查学生学历照片是否已上传至学信网,并确保学信网学历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保持一致,学信网缺少录取照片或学历照片的学生不能通过总部毕业审核。因身份存疑、缺少录取照片或缺少学历照片影响学生毕业的,各学习中心承担全部责任。

2.省校下发毕业证书,各学习中心收到毕业证书后应认真核对,及时将证书发放给学生。学生领取证书时应要求学生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上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同时,各学习中心要对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当季毕业生毕业证书全部办理,全部按时发放。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2023年1月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为2023年1月20日。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的学生不能完成学历注册。

2.2023年4月16日开始,总部将开展超学籍有效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学生学籍延期申请事宜。

四、相关材料要求

1.材料请规范填写专本分开,按专业、学号升序排列,财会签章、教材签章完备。

2.本科学员需填写毕业生申请表,学生个人信息、学生签名、经手人签章完备。

3.本科申请学位的材料请单独填写。

4.上交毕业审核材料的同时,需要完成一平台学生学历照片的上传工作。

电子照片尺寸(480*640)、大小必须大于18K小于40K,以学号或身份证号命名(因学号的唯一性,建议用学号命名)。如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的学生需以学号命名。

5.如学生缺少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成绩,在11月29日下午14点前将成绩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给王廷廷老师。

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