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研处

  • 252023.10 关于印发《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长开大教发〔2023〕21号各分校、学习中心、校内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落实教学过程,现将《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长春开放大学2023年10月25日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位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长春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长春开大)学位论文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
  • 232023.10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相关工作及选课工作的补充通知(二)
    各分校、学习中心:学籍工作和选课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学生选课工作应在学期开课前完成。为保证教学过程落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籍及选课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教学工作。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2023年10月23日
  • 172023.10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听课评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校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听课评课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听评课人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员、专业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各分校、学习中心教学负责人和教
  • 112023.10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
  • 072023.10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相关工作及选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学籍工作和选课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学生选课工作应在学期开课前完成。为保证教学过程落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籍及选课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教学工作。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2023年10月7日
  • 292023.09 长春开放大学2023 年秋季学期直播课授课计划表
    长春开放大学2023 年秋季学期直播课授课计划表
  • 272023.09 关于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学位工作是衡量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每位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我校应全面落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严格指导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强化指导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国家开放大学对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3〕6号)
  • 162023.09 长春开放大学2023秋季学期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安排一览表
    长春开放大学2023秋季学期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安排一览表.xlsx
  • 162023.09 长春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面授课计划表
    长春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面授课计划表
  • 042023.09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相关工作及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学籍工作和选课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学生选课工作应在学期开课前完成。为保证教学过程落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籍及选课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教学工作。注:1、请在选课前完成转学、转专业,开始选课将无法操作转学、转专业。2、学习中心上传学历照片后一定点开查看照片方向比例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