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专家名师、骨干教师、新秀教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9 浏览:2131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校内各部门:
为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为全面建成国内一流开放大学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长春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长春开放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长春开放大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长春开放大学校内专家名师、骨干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认定工作,深入推进学校青年教师“青蓝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和专家名师培育计划,遵循“择优遴选、培育建设一批,优中选优、考核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到2025年底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满足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开放大学的需要。
二、认定原则
根据《长春开放大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文件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规范流程,择优认定。
三、认定对象
长春开放大学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兼职教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不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高,同行认可。
四、专家名师的认定条件
专家名师必须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或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2.经学校推荐现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国家级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五、骨干教师的认定条件
骨干教师的认定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加选条件两个方面(条件限定时间为近3年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骨干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完成基本的教学工作量。
3.承担一线教学工作并参加学校直播教学或面授教学。
4.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例如: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或出版著作,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已结题等)。
(二)加选条件
骨干教师除必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国开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成员。
2.代表学校在国开进行学术讲座的教师。
3.获得国开、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奖励或指导学生在国开、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国开网络核心团队成员。
5.国开远程听评课得分高于85分的教师。
6.指导学位论文并通过国开或合作高校审核的教师。
六、新秀教师的认定条件
新秀教师的认定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定项条件两个方面(条件限定时间为近3年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新秀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长春开放大学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3.完成基本的教学工作量。
4.承担一线教学工作并参加学校直播教学或面授教学。
5.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例如: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或主持、参与科研课题并已结题等)。
(二)加选条件
新秀教师除必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国开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成员。
2.代表学校在国开进行学术讲座的教师。
3.获得国开、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奖励或指导学生在国开、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的教师。
4.国开网络核心团队成员。
5.国开远程听评课得分高于85分的教师。
6.指导学位论文通过国开及合作高校的审核的教师。
七、认定数量
校内名师不超过6人,骨干教师不超过10人,新秀教师不超过10人。
八、结果适用
1.学校对通过认定的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
2.根据认定结果发放超额业绩奖励绩效。按照《长春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超额业绩奖励绩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名师按标准120%发放,骨干教师按标准100%发放,新秀教师按标准80%发放,其他教师按60%发放。
九、认定程序
1.申报。教师自愿申报,填写《长春开放大学教师认定申请表》(见附表1),在3月29日之前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进行兼报。
2.认定。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择优认定,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证书。
十、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3年,期满后学校重新组织新一轮认定。
注: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教学大赛,优胜者可认定为新秀教师,名额3-5名。解释权由教务科研处负责。
工作联系人:温薇迪 电话:15500055591
附表1:长春开放大学校内专家名师、骨干教师、新秀教师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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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放大学
2024年3月26日